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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的动作也丝毫不懈怠,任垠予享受着他灵活而刁钻的服务,觉得沈槐的这只手,比任何自己尝过的湿热甬道都要让人失魂,他闻着沈槐的味道,沈槐的羊毛毛衣在他皮肤上温柔地磨蹭,他舒服地眯起眼睛,把手从沈槐的腰间伸进去,他知道自己的掌心已经暖了。 结果沈槐腾出一只手,把任垠予狡猾的爪子一把拉了出来。 “凉。”沈槐舔着任垠予的胸口,敷衍了一句。 任垠予条件反射地想说“马上就cao热你”,但克制住了,把手收了回来。 要让沈槐舒服,要让沈槐一步一步,慢慢地,走进自己这碗温水里。 任垠予听话的反应让沈槐很满意,他讨厌上床对象不按自己的节奏来,他对上床的环境也很挑剔,他让程佩定了酒店,行程是预备先带任垠予到这儿来培养一下感情,跟品味高格的任垠予建立个初步的“有共同语言”的假象,再带沈槐去吃饭,饱暖思yin欲,弄点儿酒也就差不多了。整个计划以不俗为开端,以套路为结尾,雅俗共赏得很。 所以跟任垠予在这里就滚到一起是脱离计划的,更何况这里连个洗澡的地方都没有,他不喜欢自己黏糊糊的。 不过把任垠予弄得黏糊糊倒是不错。 沈槐感觉到掌心里一阵有力的搏动,任垠予突然一把捏住了他的下巴,把他整个人提到面前,沈槐嘴上一痛,在任垠予咬住他的同时,手心里也像被打到一样,感受到了第一股喷涌。 等任垠予放开沈槐的时候,他才从短暂的懵逼里回过神来,嘴唇是痛的,他甚至怀疑破皮了,自己的手掌和衣服上一片狼藉,而那个肤白貌美的青年姿势惬意地仰躺着,餍足地舔了舔嘴唇。 沈槐有种错觉,觉得自己才是被享用的那个。 本来不想把自己弄得黏糊糊,才没做全套的,结果不仅没做全套,衣服毁了,嘴也肿了,就算沈槐再没脸没皮,也不想顶着这张脸去吃饭,于是剩下半天的计划只能告吹。 “沈总……生气了吗?” 穿上衣服,任垠予就变得文雅又内敛了,坐在软榻上,低着头。沈槐还是要拿腔调的,不管对象是千金小姐还是夜店牛郎,他都不会态度恶劣。所以沈槐站起来,一边慢条斯理地用手帕擦手,一边把方才气闷的表情卸了,说:“怎么会,只是在回味任先生的味道。”擦完手后把手帕递到任垠予面前,“任先生要留个纪念吗?” 任垠予没接:“留纪念……是没有下次吗?” 唷,那么黏人。 沈槐笑了笑,把任垠予的手拉起来握住手帕:“当然不是,我说错话了,是欠任先生的见面礼,任先生别嫌弃。我周四以后都有空,到时候再约任先生。” 任垠予眉眼都开了,笑着说:“那我不是也欠沈总见面礼。” 沈槐点点自己嘴唇上的小伤口:“这不就是任先生送的。” 任垠予笑得眉眼弯弯,站起来,弯下脖子亲了一下沈槐的嘴角,本来他的情态可以说是十分可人了,结果这个低头的动作硬生生把这份可人打了折。 ……这人还是坐着可爱。 沈槐十分绅士地送人回了家,临别时候任垠予没有立刻下车,他就十分体贴地探身过去给了对方个告别吻,任垠予才心满意足地走了。 沈槐回家换了衣服,助理程佩来信息报告说,礼物已经送到任垠予那儿了,任垠予让带话说谢谢沈总。沈槐看完信息,笑着把手机丢开,见面礼送人家一张擦了□□的手帕,当然只是情趣,真正的礼物是一只新款男表,沈槐亲自……让程佩去挑的,价值不菲但款式低调,很适合任垠予。 然而丢开手机后沈槐就有些不知道接下来该做什么了,因为任垠予的一通电话,打断了他的工作,他整个人已经调整到放松状态,结果剩晚上没得玩了。他苦闷了一会儿,觉得自己实在不该继续苦闷,于是打电话给发小,临时攒了个局,约在他们经常光顾的酒吧。 沈槐一般的娱乐项目还真的挺一般的,去爵士酒吧听听音乐,人多的时候就去夜店,那些他们这个阶层的人喜欢去的私人会所,他其实不大去,用钱买来的肯定是最舒服的,但少了追逐和布置的乐趣。何况会所里打造的各种卖点,什么禁欲系少年萌宠系少女,终究是人设,喜欢清纯大学生,还不如去学校旁边的咖啡店,反正对于他来说,只要出手,没有败绩。 普通的恋爱谈厌烦了,就跟艺人模特玩,这些人又懂分寸又会营造氛围,还能给人带来虚荣感,没错,有钱人也是需要虚荣的,比如说身高有完全劣势的任垠予,就靠他的影帝身份弥补了,毕竟,数千万人为他痛哭流涕欢呼呐喊的人,却被自己占有,想想就挺来劲的。 所以沈槐去到酒吧,见到自己的一众狐朋狗友后,这种优越感就藏不住了。 “秦朔,你之前不是说挺喜欢白檀的吗?”沈槐靠在沙发上,“我叫他来?” “哟。”秦朔夸张地扬高眉毛,“舍得带出来了?” 沈槐看似低调实则嘚瑟得不行地浅笑着:“现在不舍得带出来的是别人。” “谁啊谁啊?” “任垠予。” 在座的众人都顿了一秒,下一秒就是此起彼伏的艳羡惊叹,尺度也都刚刚好,持续一会儿就歇了,不会太谄媚,只有秦朔还兴致勃勃,不过是在惦记白檀:“你说叫白檀过来,但人最近不是挺有人气的吗,叫来这种地方不怕被拍?” “我罩着,拍了也不敢发。”沈槐给白檀打完电话,有对秦朔说,“今晚你自己争取啊。” 秦朔揽着他的肩膀大笑:“够意思啊哥们儿!” 旁边的自顾自啜饮的林修冷不丁来了句:“捡人家用过的,还怪开心。” 秦朔不乐意了:“哎林修你怎么说话的,情人如衣服兄弟如手足,咱们都是穿一条裤衩长大的,我穿沈槐的衣服能叫捡?” 林修:“谁跟你一条裤衩了?也不嫌脏。” 秦朔:“诶你这个……” 沈槐连忙劝和:“一休别说了,秦朔本来就说不过你,今晚给他面子,白檀马上就来了。” 林修闭嘴,继续喝酒。 这群人里,林修跟沈槐关系最好,两家也是世交,小时候沈槐在学校里是混世魔王,林修是模范学生,但其实私底下,却是沈槐总让着林修。林修性格比较别扭,又傲又冷,但是对沈槐很亲近,沈槐小时候觉得林修挺可怜的,好学生总是遭人妒忌,又摊上林修这么个讨人嫌的性格,家长们都觉得林修好,其实在学校里,混得很惨,比扛把子沈槐更是惨了一圈赤道,所以是沈槐一直罩着他,他平时就给沈槐写写作业,一来一往交情甚笃。林修脑子聪明,沈槐就给他取外号,叫他林一休,久了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