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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小口。 真他妈的! 那味道像搀了可乐的马尿,或者过期牛奶,又酸又呛。我费了吃奶的劲儿,才没有把那一小口吐回杯子里。 小王还一直问:“好不好喝?好不好喝?” 他兴奋得脸皮泛红,我开始认真怀疑里面下了鹤顶红。 老周不讲究,拿起我喝剩下的凉茶就嘬。小王给我们开故事会,说得唾沫横飞,我和老周端着办公椅对着他坐,就差两把大蒲扇和一盘凉西瓜。 半个钟头后,老周嘿嘿站起身,说了句:“你们这办公间挺凉快。”逃也似地回了办公室,像有稻田鬼在后头撵他。 我前天发邮件给孟先生,告诉他小王买的凉茶有多难喝,他半夜回了我,说前阵子一个外国同事请大家去他家里聚会,拿自制饮料招待,味道像浓缩了一百只蟑螂,第二天大家都拉肚子,集体请假。 我一听乐了,先问:“你怎么知道是浓缩一百只蟑螂的味道?背着我偷偷吃过蟑螂了?” 旋即发现重点偏离,立刻又问:“你也拉肚子了?” 一瞄时间,他那边是半夜,我发过去就没管了。今天收到回复,孟先生说他只尝了一口就坚决不肯再喝,有幸逃过一劫;关于第一个问题,他只模棱两可地说吃蟑螂这么重要的人生经历,肯定要跟我共享。 孟先生天生会说情话,虽然这句情话的内容有点恶心,但是我还是抹不开脸骂他,甚至对着性冷淡风格的邮箱界面傻笑了两声。 小王立刻探头,问我是不是在看成人色情视频。 孟先生在一家外资的大公司供职,因为开发市场还是商务合作什么,具体我不记得了,零零总总差不多要驻外两年,所以我们现在被迫远隔重洋,只能掰着手指头等他的探亲假回国,一慰相思之苦。 我在企业上班的时间不长,懒散惯了,刚开始很不习惯聊天依赖收发邮件,对于孟先生的同事们用邮件聊天谈八卦,我表示匪夷所思。但如今我们隔着小一万公里,加上时差这个混账东西棒打鸳鸯,只好用邮件sao扰他。因为工作原因,邮箱他是随时在看的。 不只是女人,男人谈起恋爱来同样小肚鸡肠,我就曾经忿忿不平地指责孟先生对查邮件太过钟情,忘了吃饭也不会忘了查邮件,等他百年之后,最好用那台手提电脑陪葬。 孟先生听了不但没生气,反而很高兴似的,同我说:“这样好,我不至于躺在坟墓里太寂寞。” 又说:“你记得多写几封。” 这男人上辈子定是到处纵火狂烧芳心的妖怪。 工作清闲的时候,我就靠着和孟先生这么有一搭没一搭的闲扯打发日子,伴着小王五彩斑斓的打嗝声,度过很多个无趣的下午。 忘记说了,孟先生是我男朋友,我们认识三十年了。 第2章 我出生那天就和孟先生认识了,不过我们没有任何血缘关系。 依照文艺作品的发展规律,两个人要想成为天上有地下无的天作之合,总要有点什么羁绊,最好捆上吊车臂那么粗那么硬的红线,任他狂蜂浪蝶怒涛卷雪,也只端着个破木瓢,配上露出八颗牙的标准深情假笑,喊出“弱水三千,吾只取一瓢饮”的口号。 多谢网络爱情资深读者的小王提醒,上面这句台词大约过时了,眼下似乎都说“你是我是沉沉世界里第一抹光,是冬夜里最后一点火,是心口那一颗guntang的朱砂痣”。 果然还是排比句气势磅礴。 小王今年二十六,只谈过一次恋爱,据说是大学刚毕业在一家公司实习期间,喜欢上了一个女同事。追求之路道阻且长,好容易美梦成真,你侬我侬了一年多,却没修成正果,半途惨遭一个“雷克萨斯”巧取豪夺。 “雷克萨斯”是小王给那个情敌取的外号,据说前女友飞了他之后,那男人天天开着辆锃光瓦亮的雷克萨斯来公司接小王前女友下班。小王受不了这闲气,不等升迁,风风火火辞了职。 我表示年轻人太冲动是要吃亏的。 “君哥,没钱寸步难行啊。”小王感叹,“你女朋友不催着你买房?你们结婚怎么办?” 我高深莫测道:“君子固穷。” 小王在情感问题上一向将我的话奉为圭臬,听完之后久久不语,把手里的可乐一饮而尽,拊膺长叹,表示得妻如此,夫复何求。 小王看起来八面玲珑,内心却还是有几分多愁善感,从他耽溺于春花秋月的爱情就可见一斑。以前的梁馨茹也是这样,我不由怀疑老周秘书的招聘条件里可能暗藏了什么不为人知的要求。 从前梁小姑娘在偶然得知我和“女朋友”是青梅竹马后,艳羡之意溢于言表,据不完全统计,光“我好羡慕你女朋友”这句话前后累计就说了二十多次。这小姑娘也是情路不顺,谈了个大她七八岁的男朋友,精得流油,从没把黏黏糊糊的小情小爱往心里去,偏偏小姑娘爱得要死要活,前一天还心碎成渣,第二天就能继续往上凑。 大约我和孟先生满足了她的爱情乌托邦幻想,缠着我说完情史之后,立刻颁给一顶金灿灿的“理想男友”高帽。 实在受之有愧。 我和孟先生大抵还算有缘,出生在同一个妇幼院。 据我妈说,因为她生我的时候属于早产,没有奶水,把我饿得嗷嗷直哭,隔壁床住的正好是孟先生一家子,他母亲二话不说就把我抱过去喂奶。 关于吃过丈母娘奶水这一点,虽然听起来稍显变态,但绝对算得上一次非同寻常的经历。 孟先生比我大两天,我刚吃完奶,他正好睡觉醒了。然而经过我一番鲸吸牛饮,孟先生已经无奶可吃,他父亲只能兑了一小壶奶粉凑合,搞得我爸妈报歉得很。 这件事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开端,之后许多年里,我还给孟先生添过大大小小数不尽的麻烦。俗话说见微知著,其实那时就可以看出端倪,只可惜当时我和他都还只会翻着肚皮乱蹬腿,连眼睛都睁不开,自然无从追究所谓的宿命论了。 我从小到大都是个麻烦精,但这么多年里孟先生从未表露嫌弃,我真心非常感谢他。也许因为他家老一辈跟着党革命打天下,血液里流传着忍辱负重的优良基因,所以和我相处的几十年里,他大都事事耐烦,对我这个逼得他绝境求生的白匪也百般迁就忍让。 这些矫情话我也不要脸地跟孟先生说过,他听完,笑着摸了摸我的狗头,并没有说什么。 我当时以为这是默认,但现在回想起来,大约不是那么回事。 孟先生的爷爷和父亲都是军转干部,三代单传,但他没当过兵,因此老孟家的从军传统到他身上,算彻底断了。不过孟先生小时候还是表露过那么一点从军的苗头,那要追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