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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见海澄你笑了,不然又要造成混乱了,阿爹说得对,名为海澄的生物,就是祸水呀!” 君海澄眼睛一眯,抢过高小白的小饭团,啃~~ 高小白抖着小勺子惨叫:“我香喷喷的饭团~~” 最后君海澄把自己的巧克力蛋糕让给了高小白,要求是,“不许用这种怨妇眼神攻击我。” 高小白一愣:“咦,我发出的明明是咬不到骨头之小狗眼神攻击啊!” 君海澄摸摸他的头,这个小呆子,怪不得广碧叔叔老爱逗他。 两个人一边吃东西一边东拉拉西扯扯,高小白摸摸鼓鼓的肚子,忽然想起一件事,“对了,海澄,我已经收到圣华学院的录取通知书了,你呢?” 君海澄喝了一口奶茶,推到一边,“还没有,怎么苦着脸,你不是一直都很想上圣华读书吗?怎么收到录取通知书反而不高兴了?” 圣华学院是纳索魔最富盛名的学府了,尤其是它的精神系和战斗系,每年都为国家培养出很多优秀人才,不少高官政要都是从里面出来的。不过圣华学院的入校门槛极高,每年都有无数学子挤破脑袋想要进去,但真正能够进去的还是少数,别看高小白性格有点小呆,但在学习上是十分厉害的,否则他也不敢去报圣华学院。 高小白的小脸皱成rou包子:“因为如果去圣华学院,就要离开家,去到帝都那么远的地方了,那里人生地不熟,嘶,好恐怖的!” “唔,”君海澄想想,给了个建议:“把你阿爹一起打包去帝都?” 高小白认真思考,一拍手:“好主意啊!” 君海澄扶额:“你爸爸会打死你的。” 高小白崇拜状:“阿爹天下无敌,爸爸只是小意思而已!” 君海澄塞给他一个小饭团,用眼神表示,孩子,现在还是白天呢,别做梦了。 高小白闷闷不乐地嚼饭团,瞄瞄云淡风轻的君海澄,眼睛一亮:“对呀,我记得海澄你也报考了圣华学院的,以你的成绩,一定能够上,到时候我们住在一起,不就有伴了?” 君海澄还真不担心自己的成绩会考不上圣华学院,不过看到满血复活的高小白,那张rou嘟嘟的带着婴儿肥的小脸,谄媚兮兮地冲自己笑,忍不住眨眨眼睛,怎么会有种未来不大光明的感觉?是他的错觉么? 两天后,君海澄收到了圣华学院的录取通知书。 ☆、26 上学去 圣华学院。 这四个字真是金光闪闪。 君海澄丢开手中精美华丽的录取通知书,围上天蓝色小猫图案的围裙,一边往厨房里走一边随口问:“爸爸,干爹,你们今晚要吃什么菜?可以点菜哟!” 泰蒙登时口水嘀嗒流:“红烧牛rou!大盆大盆的红烧牛rou!” 巴德兰也忍不住口舌生津:“上次做的那个素炒黄瓜。” 泰蒙听了就不大满意,色迷迷地摸摸巴德兰的腰,义正词严地道:“噢,我亲爱的老不死的,你应该多吃点rou,瞧瞧这一身排骨,瘦得打飘。” 巴德兰翻出一枚白眼,狠狠地排开他不老实的毛手,横眉冷哼:“那也麻烦你多啃两根青菜吧,rou食性动物!” 君海澄一边微翘嘴角,听着老夫夫之间幼稚园级别的争吵,一边井井有条行云流水地处理食材,如今家里吃的除了rou,所有的蔬菜都是从空间里拿的,君海澄打算做红烧牛rou、素炒嫩黄瓜、蒜泥白rou蔬菜卷、咸蛋蒸rou饼、醋溜白菜,加上一个菌菇炖鸡汤,五菜一汤,三个人吃也足够了。 就是饭要多煮,泰蒙可是一个名符其实的大饭桶。 斑斑在旁边给小主人打下手,瞄着一道道新鲜出锅,色香味俱全的菜肴,第无数次默默哀叹自己,看得着吃不到的命,不过旋即又精神抖擞起来,满目星星,小主人好能干!还会教斑斑做新鲜菜式!小主人是大好人! 很快,所有热气腾腾的饭菜都摆上了饭桌,一家三口开始其乐融融地吃晚饭。 泰蒙大口大口地扒饭吃rou,呼啦呼啦,吸溜吸溜,然后往巴德兰碗里丢了一块红烧牛rou,巴德兰嫌恶地看了一眼,最终还是夹起来吃进肚里,不过报复性地往泰蒙碗里倒了半盆子白菜,不理会他可怜巴巴的眼神,继续进攻其他美味佳肴。 君海澄捧着一只小碗,一边津津有味地看戏,一边小口小口地喝汤,心里十分满足,觉得自己就像成功喂饱了两只挑食小鸡仔的鸡mama,没办法,干爹爱吃荤,无rou不欢,平生最恨青菜杆子;爸爸爱吃素,有菜万岁,从来不喜肥rou块儿,想要把这两位同时伺候好,也不容易呀! 自我表扬一个!唔,他要多吃一块肥嫩鸡rou! 泰蒙刨了半桶饭,突然伤心兮兮地飙起小眼泪来:“儿子哟,你要是去帝都读书了,干爹就吃不到这么好吃的饭菜了,怎么办?谁来满足我的胃?” 干爹,你这么说斑斑会毒死你的。 “以后要是嫁了人,就更吃不上你做的饭了,要不,你不要嫁了,咱们给你娶一个打不还手骂不还口陪笑陪说话的老公回来?” 干爹,你这么说不用等斑斑毒死你,我就先弄死你了。 巴德兰忽然停下筷子:“澄澄,你真的要去圣华读书,不改变主意了?” 君海澄给爸爸碗里添了一个蔬菜卷,“嗯,别担心,爸爸。” 巴德兰眼中闪过一抹忧色。 他怎么可能不担心,他以前就是圣华医学系的学生,自然知道圣华里面是什么样子的,若论师资设备、实力影响,它的确是纳索魔首屈一指的学府,但它里面的竞争也是异常地激烈。尤其是,圣华是贵族学生和平民学生一起招收的,每个进圣华的人都是天之骄子,骨子里一样骄傲,贵族大都看不起平民的粗俗无礼,偏激的贵族还会以折辱那些平民佼佼者为乐;平民也大都厌恶着贵族的傲慢虚伪,偏激的平民还会以对抗那些贵族公子哥为己任,总而言之,两者之间常常会有摩擦发生,甚至还死过人。昔日的唐冰兰,就曾经亲眼见过一个在艺术方面很有才华的男孩子,被一个纨绔子弟活活地亵玩至死,最后这件事情被学校压下去了,纨绔子弟的家族只赔了一笔钱,什么事情也没有。 说实话,巴德兰一开始就不大乐意自己千娇万宠的宝贝儿子报考圣华学院,儿子长得太过漂亮,鲜嫩嫩的初开的蔷薇花一般,又是平民身份,在里面无依无靠,到时候要是被人欺负了怎么办? 除此之外,巴德兰还担心一件事情,唐家就是在帝都那边的,十几年前唐祈在他们家闹过一场,后来就没有了动静,不知道在打什么主意,不过巴德兰肯定,对于澄澄和泰蒙的存在,他们的关系,唐家一定了解得清清楚楚。所以他才担心,澄澄孤身一人去到帝都,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