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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哪儿听来的这句话?”崔玖低声笑道:“人家随口说的,我就记住了。”阮沅斟酌半晌,才道;“这两句前面,还有几句,门主知道么?”一听阮沅这么说,崔玖竟然惊得翻身坐起“你知道这前面的几句?”阮沅只得点头:“熊熊圣火,焚我残躯。生亦何欢,死亦何苦。为善除恶,惟光明故,喜乐悲愁,皆归尘土。怜我世人,忧患实多。怜我世人,忧患实多。”崔玖惊讶极了“阮尚仪怎么会知道这几句话的?”阮沅却反问道:“门主是哪儿知道的呢?”崔玖吭哧半天,才说:“是人家告诉我的,人家说,他是从书上看来的。”“是谁告诉门主的呢?”“呃,这个……”见她一副难开口的样子,阮沅就笑起来:“难道是送簪子给门主的那个人?”崔玖没出声。原来如此,阮沅想,这位崔门主的男朋友,居然看过啊“他只说,这几句话,很适合我们崔家的医生。”崔玖终于慢慢说。阮沅点点头:“他说得没错,我也这么认为。”崔玖重新躺下,她沉默了良久,才小声问:“阮尚仪……不是这边的人?”阮沅心中忍不住好奇,不答却问:“门主认识从那边来的人?”“我认识的那个人,很小就过来了。”崔玖声音很低,“而且他比我大好多,所以……不大和我说那边的事儿。”咦?崔玖的男友比她大好多么?“是你男朋友啊?”阮沅终于问出了口。“男朋友?那是什么?”阮沅扑哧笑起来。“男朋友这个东西呢,就是说……那人,是门主的……呃,相好?”崔玖顿时脸红得像个苹果“呸。”她小声说,“才不是那样的”阮沅赶紧道歉:“是我说错了,门主莫怪,我也是随口问问。”想起之前崔景明说阮沅“言语不和这边人一样,说话不着四六”,崔玖心里也没觉得恼恨。她笑了笑,温言道:“其实,是我的长辈,他是我父亲那一辈的人。”竟然是个大叔阮沅心里惊叹,果然是宇宙空间无处不在的铁律……萝莉全都爱怪蜀黍“嗯。”阮沅笑起来,“和门主认识的那个人一样,我是从那边过来的。”“那往后,多给我说说那边的事儿吧。”崔玖眨了眨眼睛,神色里流露出好奇和不安的混杂表情,像两只小火把。“好啊。”潮湿的西风透过窗棂缝隙吹进来,把苍绿色的窗子摇晃得咯吱响,让阮沅想起大学宿舍里的那些晚上,她不由笑起来。第六十八章次日,崔玖又仔细检查了宗恪一次,她发现,情况比她之前粗略预估的,要严重得多。“非常厉害的手段。到了鱼死网破的程度。”崔玖说。宗恪却满不在乎道:“原来这个人这么痛恨朕啊。”“陛下,此人已经把自己和陛下捆在一起了,一伤俱伤,一亡俱亡,他这是不惜用自己的性命为代价,来毁掉陛下。”崔玖的表情很严肃。宗恪一怔:“这么说,此人不是想篡位?”“当然不,看来他是想毁掉陛下的神志。”十六岁的女孩说起话来掷地有声,容不得他人半点质疑,哪怕对方是皇帝。“毒发至今快一个月了,陛下的魂魄,必然已被侵蚀了一部分,如任其发展下去,最终就会被对方所取代……”宗恪想了半天:“你的意思是,朕会变成那个人?”崔玖摇头:“被破坏的残躯,对谁而言都是无用的。他并不想替代陛下,等到大功告成,陛下这身体就成了空壳,一如两岁稚儿,然后会按照投毒者的安排,对特定的某个人百依百从。”宗恪点了点头:“于是,就只剩爬虫类脑的脑干还在起作用了——百依百从?还真是贪心。”所有的人都屏气噤声,谁都知道,那个要宗恪“百依百从”的人,究竟是谁。宗恪回过神来,却问:“崔门主,你打算从何处下手?”“当务之急,是要将入侵的魂魄赶出去。”崔玖说,“必须让它停止蚕食,虽然这是壮士断腕的法子……”“壮士断腕?”崔玖沉吟片刻,抬起头来,她的面色变得更严肃:“被侵蚀的部分已经无法恢复,而且,民女不敢断定那是多大一部分。”宗恪一时没懂。“陛下此刻思维清晰、行动如常,是因为下毒者还未离开,您被损害的部分,还在由下毒者的魂魄支撑着。”崔玖说,“民女无法预估,一旦丧失这部分魂魄,会对陛下造成多大的危害。”宗恪点头道:“原来如此,要么就等着变傻,要么就自损其身。二选一,是么?”“是。”“那就选后者吧。”宗恪淡淡地说,“与其健康而无脑的活着,不如做自己残躯的主人。”既然宗恪这么说,崔玖便垂首道:“是。民女即刻着手准备。另外,投毒者的魂魄一旦被强行驱逐,同样也无法再回自身,届时魂魄丧失栖息处,投毒者身体就会呈异样状况,请陛下下令,让各位大人在宫内严密监视,这样的话,投毒者就逃不掉了。”此事,宗恪交代给了宗恒。崔玖给宗恪配的汤药,绿如苍石,有着乌沉沉的色泽。阮沅看着药汁,心里一个劲儿翻滚,这颜色看起来,太恐怖了。“怎么这种颜色啊?”她忍不住问。“因为有毒。”崔玖回答得很干脆。冷汗从阮沅脖颈下面渗出来,以至于领口都有些湿。她不敢再多问,端着药碗,往宗恪卧室走,这状况让阮沅觉得,自己就像毒药公爵西泽尔的使女,被迫奉命去毒杀某人,偌大的罗马宫廷,即将变成杀人现场。她低着头,看那深翠色液体流动着诡异的光,因为太专注,差点被绊倒。“怎么了?”宗恪听见她的动静。“没什么。”阮沅赶紧扶住墙,绿色液体有一点点泼溅到手指上,她觉得有灼烧点在疼痛,顿时整个人都像失去了筋骨。……是心理作用吧,阮沅想。床安放在背光的地方,是宗恪的要求,他喜欢昏暗的环境。因为之前他抱怨外头太嘈杂(实际上是因为失明,耳朵更灵敏了),所以泉子又在床边增加了一道屏风。茶色屏风上,是青青杨柳下,神采飞扬的少年牵着骏马。阮沅知道这是著名的刺绣精品,绕过屏风时,少年刺金的衣袂在风里飘动,一晃间,刺痛了阮沅的眼睛。“怎么这么久?”宗恪有些不耐烦。阮沅没说话,将药轻轻放在小几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