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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久,血腥味浓郁的用什么都洗不掉。林鑫觉得meimei在说傻话。枪又不是刀。刀泡在水里头无所谓,枪要是泡了血,恐怕要炸膛的吧。他们谁也不敢继续讨论这个问题。剩下的几个小时,直到天亮之前,林蕊都不知道自己究竟是怎么过的。无苦坐在她对面,一边打着呵欠,一边叽里咕噜地念经文。念错了的时候,苏木还毫不客气地一巴掌招呼上他的脑袋,让他重新念。可怜一段安魂咒语,竟然被倒霉的小和尚反反复复念了足足好几十遍,才算了事。林蕊被他吵得头晕脑胀,渐渐的,眼前就晕乎乎,最后竟然稀里糊涂地睡着了。也许是jiejie身上温暖好闻的气味,安抚了她惊恐不安的灵魂。这一回,她竟然没有灵魂出窍。她就是觉得异常的累,连着好几天,连教训出言不逊的小和尚的力气都没有,更别提抽空跑去派出所问那把枪的来源以及它涉及的案件。又过了足足小半个月,有人敲锣打鼓往饭店送牌匾的时候,林蕊才从大人的只言片语中,拼凑出大概的事实。无苦立了大功劳,抓小偷的时候,顺便破了特大持枪杀人灭门惨案。公安局听说他是在清凉寺出的家,还给寺庙方面发了表扬信,要求主持给予适当的奖励。从这件事上来看,这年头的警察挺穷也挺不要脸的,居然好意思让家长自掏腰包奖励见义勇为的青少年。据说公安局原本是想给林家姐妹以及苏木一并儿发大红花的。但是因为这案子性质太过于恶劣,怕对几个学生影响不好,所以才将荣誉全都归功于无苦。林蕊嫉妒得眼睛珠子都往外头幽幽冒着绿光。开什么玩笑,小和尚不是方外之人吗?一方外之人计较什么俗世间的荣辱得失。英雄的荣誉称号,她一点儿也不介意拿来用。明明那枪还是她发现的。要不是她进厨房倒水喝,一眼就瞅见了菜筐里头的枪。说不定第二天早上,王奶奶忙着摘菜的时候,一不小心就把那枪跟着厨房垃圾一块儿倒出去了。五万块呀,足足有五万块,只要有人能够提供关于那把枪的确切线索。林蕊不停地在病房里头走来走去。她没猜错,那把枪的确杀过人,而且杀的不止一位。那位被扭送至派出所的小偷在夜市摊子上碰上位吃夜宵的警察,偷偷尾随人家回去,趁其不备杀死了对方,抢走了他随身佩戴的枪。按照凶手的供述,他抢夺配枪的目的是为了壮胆。因为他体型瘦小,害怕抢劫的时候被人殴打,想找把枪吓唬对方。当然,这话真没什么说服力。都敢动手杀警察了,这胆量还能算小的?后面他的抢劫作案策略,也距离拿把枪吓唬人的说辞相去甚远。自从枪支到手之后,他一路流窜作案。短短一年多的时间,他已经犯下抢劫案二十几起,丧生在他手.枪底下的人命也有五六条。因为是流窜作案,每起案子之间距离地甚至横跨了好几个省份,所以警方用了不少时间才确定这些案子是同一人所为。正当警方成立专案组,一直在摸排搜查的时候,凶手却突然跟人间蒸发了似的,既不作案也不露面。八十年代中后期,正处于社会转型阶段。此刻距离警方建立起人口信息库尚有几十年的时间,可在社会经济改革的浪潮中,人员流动又司空见惯。想要依据受害者提供的凶手相貌模拟画像去找个人,真是比登天还难。在这种情况下,那把被抢走的警用手.枪就成了最有效的线索。其中有几家受害者家属联合起来,提出了私人悬赏。不说抓到人,只要有谁能够提供那把枪的线索,家属就奖赏五万块。真金白银,绝不含糊。礼拜六下午,林蕊跑去找王奶奶蹭饭的时候,就看到一队人马敲锣打鼓地捧着“除暴安良”的大牌匾送到饭店大厅里头。少女目瞪口呆,总觉得他们是送错了地方,应当送去派出所去。家属代表拿出厚厚的一沓子百元大钞,当场捧出验钞机点验,然后恭恭敬敬地双手碰到无苦面前,请小师父笑纳。林蕊在边上看着,不合时宜地想,五万块钱是不是太少了点儿?好歹找到枪是小事,抓到了穷凶极恶的罪犯才是惊天动地的大事。苏木默默地看了她一眼,沉声道:“十万,抓到凶手另外给了十万。”“咣当”一声,林蕊一屁.股坐在椅子上,双眼呆滞地看着小和尚。这究竟叫个什么事儿啊。她天天绞尽脑汁上蹿下跳百宝使尽,口挪肚攒的,也才刚刚积累下来不到六千块钱而已。小和尚好了,小和尚就是下楼上厨房找了回吃的,到手就是十五万。明明应该起码分给她五万块,枪是她发现的。苏木深深地看了她一眼,好心提醒:“这钱浸泡着那六条人命的血。”少女立刻头晕,巴巴儿抓着她姐的胳膊,两眼泪汪汪。这钱她不要还不结了,犯得着说的这么瘆人嘛。饭店内外还在鞭炮齐鸣锣鼓喧天,人们将看似满脸憨厚的小和尚夸成了一朵花。这下子好了,小师父无苦的名声正儿八经地红遍了整个江州城。从身世传奇的火车大侠再到力斗持枪歹徒的绝世高人,他,小和尚无苦,就是少林寺的传人,就是当代海灯大师。他一身功夫出神入化,他身怀绝技深藏不露,他除暴安良淡泊名利,他潜心佛法入世修行。林蕊麻木地满嘴流油的小和尚啃烤羊排,肚子里头不住地冷笑。啊呸,这年头真是浮夸风盛行,还力斗持枪歹徒呢。那龟孙子嫌弃枪在身上磕着他的腰,睡觉不舒服,所以一进门就先自己解下枪抵在了菜筐里头。他连着半年多的功夫没持枪抢劫,不是良心发现或者害怕公安打击,仅仅是因为他子弹用光了。警方一直以为他还有二十多发子弹。事实上,当时他抢是抢到手了。奈何刚做完第一笔血案,因为当天夜里下大雨,他慌慌张张的跑出去摔了个跟头,装子弹的匣子掉进护城河里头了。这人不会游泳,没胆子下水捞,只能抓着把手.枪就这么消失在夜色中。但是他以前当过民兵,接受过专门的射击训练,又颇有天赋,枪法可谓相当惊人。所以那仅剩下的几颗子弹,他物尽其用,没有放过任何枪下人的性命。后来子弹打光了,他壮着胆子拿空枪去抢劫一对情侣模样的男女时,被人高马大的男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