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卷阅读228
定起了大早,我定然要好好读书,不辜负夫子的辛苦。第二日,我写,不管我起多早,娘都给我准备好了点心热茶,娘每晚睡得还比我迟。这些事情丫鬟做便可以了,娘非要亲自做,我真担心她的身体。第三日,我写,爹很晚了还在书房,我什么时候可以长大帮爹分忧?”
文臻噗一声笑出来,指着唐羡之大笑,“jian诈!”
“我将这笔记藏在很隐蔽的地方,只有我的贴身小厮知道,并且我逼他发誓绝不告诉任何人。他应该是没有破誓,不过自此,爹娘夫子,待我一日比一日亲切和善。每日见我,那眼神里的喜爱,常令兄弟姐妹们吃味。”唐羡之对她眨了眨眼,“后来慢慢地,我便在笔记里写,今日读了多少书,感觉很是疲惫,脑子锈住了一般,如果能有机会多见识风土人情,读万卷书行万里路,想来学识定然更有进益。爹娘也就可以少为我cao心些。然后没几日,爹娘就同意我短期游学。再后来,我会在笔记里写,最近胃口不佳,若有一口孙麻子家的火酥rou吃,想来定然很欢喜,只是爹娘想必不喜欢我吃那些,还是不要惹他们不快的好。第二天,桌上保准有火酥rou。”
文臻已经笑得快要噎住,不住打嗝,她用手背捂住嘴,只露出一双乌黑的眸子滴溜溜转,满眼都是笑意。
唐羡之伸手给她拍背,脸上表情居然还是一本正经,“这本笔记写了大抵有一两年吧,我因此得了很多好东西,也得了诸兄弟间最多的宠爱和自由。这大抵也成了我们唐家的一个谜——唐羡之自幼也不过平平,是何以忽然得到所有长辈的宠爱的?”
“你这样的人,如果也算平平。”文臻笑指着他,“那你们唐家,真的就太可怕了。”
这不是取巧。唐刺史也未必真的就被骗了,只是四五岁就有这种心智,唐羡之不成为继承人,谁能成为继承人?
她觉得有意思,摊着手乐,手心里,忽然被搁上了一样东西。
就是那个精致的卷轴。
“后来,我不再写笔记,虽然父母永远愿意这样被我索取,但那只是因为他们在乎我,我自己应该有所节制。只是我习惯为自己留下这样一卷册子,算是个小小纪念。有心事的时候,我也会写上几笔。”
文臻受到惊吓,以为这是唐羡之的心情日记,这玩意她可不敢接,她又不是他妈,他要在册子里写:今日心情甚好,文臻将成为我的新娘,我希望她能给我生三个孩子。
她可成全不了。
这么有意思的记载着童年美好的东西,还是不要给她糟蹋了吧。
她掌成虎爪,要把这玩意不动声色推回,唐羡之却道:“这是空白的。”
文臻:“?”
“这个册子,给你写。”唐羡之看进她眼眸,认真地道,“有什么愿望,想什么要求,写在上面。相信我,会有在乎的人,去完成你的一切愿景。”
文臻的手顿了顿。
有那么一瞬间,她想,多么美好的故事,多么美好的场景,多么美好的誓言。
可惜一切都很美好,一切都对了,唯独人错了。
然而再把心里的那个人往这场景对话上套,又觉得真特么的违和。
此刻一室融融春,相对红泥小火炉,对面的人容颜如仙笑意似春风,说出口的话语比那流动的眼波还动人。
可她是个冷心冷骨的笑面魔王,不配这人间的莺飞柳乱四月春。
她笑,掂了掂册子,一边收起,一边认真地道:“你是希望我喊你爸爸么?”
唐羡之:“……”
片刻之后,他竟然笑了,道:“也不妨像父亲一样地照顾你。”
------题外话------
别嫌少。因为今天本来应该断更的。我这人一向说话算话。
昨天一天为个破事折腾一个字都没写。
是我没忍心,还是把存稿君拉出来割rou了。
看在我这么善良可爱天真萌的份上,大家伙儿难道不应该气吞山河地拍张票到我面前吗?
第九十六章新娘结婚了新郎不是你
文臻的小心肝一阵乱颤,直觉扛不住,自己这么不要脸的招数都使出来了,还是没能斗得过唐仙子爆表的情商。
好在唐羡之从来不会难为她,见她收起了册子,也便卷起了帘子。
帘子一卷,人间声色,瞬间涌来。
文臻睁大了眼睛,方才的尴尬,和半边身子一直隐隐的疼痛都忘记了。
对面,赫然竟是夜市一条街,此刻天色已晚,正是夜市热闹时,远远看去灯光如七彩缎带于黑暗天际游动,人流喧嚷,孩童的笑闹声传出好远,扑鼻的香气和煎炒烹炸的声音热辣辣地迎面而来。
身边,唐羡之漆黑的眸子倒映这五色迷离不夜天,感叹地道:“这里并不算繁华大埠,上一次我来这里的时候,到这个时辰,街上已经宵禁,连一条狗都看不见,冷清得很。如今却有这般的人间烟火,文臻……这是你的功劳。”
文臻一边想是什么时候文姑娘换成了文臻,一边忍不住微笑。
是啊,夜市真真正正是她首创,是她把这种全新的商业经营模式带到了另一个时空的古代,在这里落地生根,发扬光大。从皇宫别开生面的美食街开始,到风靡天京,为入夜的天京增添光彩增加游客的流动和去处,还不断向外扩散,在这整个东堂大地上处处开花,将这夜的东堂,化为火树银花的不夜天。
这一霎她有些迷茫,却又似终于找到了在这个时代的归属感——仿佛得见盛世,而这盛世里有自己的一份。
这一霎她也在心里给自己再加了一层决心,她不要早早固守于谁的后院,她要做古代的女性标杆,她要活出两世的自由,实现用美食创造新世界的梦想。
所以她要做好这个未婚妻。
此时马车已经到了夜市近前,这是一条单独的小街,也仿造文臻当初提出的步行街理念,用石墩拦在街头街尾,不允许车马进入。
闻老太太照旧没有下车,只掀开帘子听了听四周动静,露一抹满意笑意。
虽然是半路捡来的孙女,但真心是个聪明可人儿,弥补了她心中的很多的缺憾。有时候她恍惚里都在想,或许真真真有那么一位双胞姐妹,自幼流落异乡,否则要怎么解释文臻的突如其来呢?
文臻下车时,唐羡之照例先下来亲自接着。四面的侍从虽然多,但都没人说话,没有人上前试图帮忙,也没人多看一眼。
文臻发现唐慕之和燕绥林飞白都不同,那两人都有自己专门的护卫队伍,都闻名天京,各有明确职司。但唐羡之有点像皇帝,身边护卫虽然极多,但是竟然没有固定的伺候的人,也没有特别亲近的侍卫,他对所有人的态度都一视同仁。
文臻有时会想起她以前在研究所认识的一个女研究员,那姑娘性格温和近乎温吞,和所有人都关系很好,从不得罪人,也从不会出现为谁和谁撕逼的事。
但是她没有朋友。
当她对所有人一视同仁的时候,也就
文臻噗一声笑出来,指着唐羡之大笑,“jian诈!”
“我将这笔记藏在很隐蔽的地方,只有我的贴身小厮知道,并且我逼他发誓绝不告诉任何人。他应该是没有破誓,不过自此,爹娘夫子,待我一日比一日亲切和善。每日见我,那眼神里的喜爱,常令兄弟姐妹们吃味。”唐羡之对她眨了眨眼,“后来慢慢地,我便在笔记里写,今日读了多少书,感觉很是疲惫,脑子锈住了一般,如果能有机会多见识风土人情,读万卷书行万里路,想来学识定然更有进益。爹娘也就可以少为我cao心些。然后没几日,爹娘就同意我短期游学。再后来,我会在笔记里写,最近胃口不佳,若有一口孙麻子家的火酥rou吃,想来定然很欢喜,只是爹娘想必不喜欢我吃那些,还是不要惹他们不快的好。第二天,桌上保准有火酥rou。”
文臻已经笑得快要噎住,不住打嗝,她用手背捂住嘴,只露出一双乌黑的眸子滴溜溜转,满眼都是笑意。
唐羡之伸手给她拍背,脸上表情居然还是一本正经,“这本笔记写了大抵有一两年吧,我因此得了很多好东西,也得了诸兄弟间最多的宠爱和自由。这大抵也成了我们唐家的一个谜——唐羡之自幼也不过平平,是何以忽然得到所有长辈的宠爱的?”
“你这样的人,如果也算平平。”文臻笑指着他,“那你们唐家,真的就太可怕了。”
这不是取巧。唐刺史也未必真的就被骗了,只是四五岁就有这种心智,唐羡之不成为继承人,谁能成为继承人?
她觉得有意思,摊着手乐,手心里,忽然被搁上了一样东西。
就是那个精致的卷轴。
“后来,我不再写笔记,虽然父母永远愿意这样被我索取,但那只是因为他们在乎我,我自己应该有所节制。只是我习惯为自己留下这样一卷册子,算是个小小纪念。有心事的时候,我也会写上几笔。”
文臻受到惊吓,以为这是唐羡之的心情日记,这玩意她可不敢接,她又不是他妈,他要在册子里写:今日心情甚好,文臻将成为我的新娘,我希望她能给我生三个孩子。
她可成全不了。
这么有意思的记载着童年美好的东西,还是不要给她糟蹋了吧。
她掌成虎爪,要把这玩意不动声色推回,唐羡之却道:“这是空白的。”
文臻:“?”
“这个册子,给你写。”唐羡之看进她眼眸,认真地道,“有什么愿望,想什么要求,写在上面。相信我,会有在乎的人,去完成你的一切愿景。”
文臻的手顿了顿。
有那么一瞬间,她想,多么美好的故事,多么美好的场景,多么美好的誓言。
可惜一切都很美好,一切都对了,唯独人错了。
然而再把心里的那个人往这场景对话上套,又觉得真特么的违和。
此刻一室融融春,相对红泥小火炉,对面的人容颜如仙笑意似春风,说出口的话语比那流动的眼波还动人。
可她是个冷心冷骨的笑面魔王,不配这人间的莺飞柳乱四月春。
她笑,掂了掂册子,一边收起,一边认真地道:“你是希望我喊你爸爸么?”
唐羡之:“……”
片刻之后,他竟然笑了,道:“也不妨像父亲一样地照顾你。”
------题外话------
别嫌少。因为今天本来应该断更的。我这人一向说话算话。
昨天一天为个破事折腾一个字都没写。
是我没忍心,还是把存稿君拉出来割rou了。
看在我这么善良可爱天真萌的份上,大家伙儿难道不应该气吞山河地拍张票到我面前吗?
第九十六章新娘结婚了新郎不是你
文臻的小心肝一阵乱颤,直觉扛不住,自己这么不要脸的招数都使出来了,还是没能斗得过唐仙子爆表的情商。
好在唐羡之从来不会难为她,见她收起了册子,也便卷起了帘子。
帘子一卷,人间声色,瞬间涌来。
文臻睁大了眼睛,方才的尴尬,和半边身子一直隐隐的疼痛都忘记了。
对面,赫然竟是夜市一条街,此刻天色已晚,正是夜市热闹时,远远看去灯光如七彩缎带于黑暗天际游动,人流喧嚷,孩童的笑闹声传出好远,扑鼻的香气和煎炒烹炸的声音热辣辣地迎面而来。
身边,唐羡之漆黑的眸子倒映这五色迷离不夜天,感叹地道:“这里并不算繁华大埠,上一次我来这里的时候,到这个时辰,街上已经宵禁,连一条狗都看不见,冷清得很。如今却有这般的人间烟火,文臻……这是你的功劳。”
文臻一边想是什么时候文姑娘换成了文臻,一边忍不住微笑。
是啊,夜市真真正正是她首创,是她把这种全新的商业经营模式带到了另一个时空的古代,在这里落地生根,发扬光大。从皇宫别开生面的美食街开始,到风靡天京,为入夜的天京增添光彩增加游客的流动和去处,还不断向外扩散,在这整个东堂大地上处处开花,将这夜的东堂,化为火树银花的不夜天。
这一霎她有些迷茫,却又似终于找到了在这个时代的归属感——仿佛得见盛世,而这盛世里有自己的一份。
这一霎她也在心里给自己再加了一层决心,她不要早早固守于谁的后院,她要做古代的女性标杆,她要活出两世的自由,实现用美食创造新世界的梦想。
所以她要做好这个未婚妻。
此时马车已经到了夜市近前,这是一条单独的小街,也仿造文臻当初提出的步行街理念,用石墩拦在街头街尾,不允许车马进入。
闻老太太照旧没有下车,只掀开帘子听了听四周动静,露一抹满意笑意。
虽然是半路捡来的孙女,但真心是个聪明可人儿,弥补了她心中的很多的缺憾。有时候她恍惚里都在想,或许真真真有那么一位双胞姐妹,自幼流落异乡,否则要怎么解释文臻的突如其来呢?
文臻下车时,唐羡之照例先下来亲自接着。四面的侍从虽然多,但都没人说话,没有人上前试图帮忙,也没人多看一眼。
文臻发现唐慕之和燕绥林飞白都不同,那两人都有自己专门的护卫队伍,都闻名天京,各有明确职司。但唐羡之有点像皇帝,身边护卫虽然极多,但是竟然没有固定的伺候的人,也没有特别亲近的侍卫,他对所有人的态度都一视同仁。
文臻有时会想起她以前在研究所认识的一个女研究员,那姑娘性格温和近乎温吞,和所有人都关系很好,从不得罪人,也从不会出现为谁和谁撕逼的事。
但是她没有朋友。
当她对所有人一视同仁的时候,也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