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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一样到了饭点去元朗店里用午餐——但凡天气不好两人就在店里吃饭,如若天气晴朗元朗拎着便当盒一起去小花园晒太阳。埋着头正吃得高兴,坐在他对面的元朗冷不丁冒出一句:“你们同事来了。”忘忧迷迷糊糊抬起头来想转过身去看,却“啪”一下被元朗按住了脑袋顶。“别回头。”他亲昵地揉了揉小卷毛。忘忧有些不明所以,便听元朗接着道:“别让他知道你发现了。”他说着还朝他眨了下眼睛。老板可真坏啊……忘忧脸红红专心戳着面前的饭,强忍下回头看的欲望,可是又对李哥心怀愧疚,最终不安道:“要不还是算了吧……”“不行。”元朗竖起一根食指在忘忧面前摆了摆,“你不是说他不信吗?我们就按照平常来就好,让他彻底死心,嗯?”他说“嗯?”的时候,嗓音低沉尾调上翘,酥酥麻麻的叫人听了晕头转向,哪里还说得出半个不字。“乖。”他说着又摸了下忘忧的小卷毛:“吃完就去上班吧,下班记得到我这来。”下班到他那去干嘛呢?忘忧用完午饭坐在自己座位上百思不得其解,按照惯例,是自己下班以后两人会出去吃饭或者元朗开车直接把人送回去,不会刻意地等元朗关店或是耽误两人的时间。毕竟相对于其他正在热恋期的人来说,他们能天天见面已经是很好的了,但是因为恋情刚开始不久还是要给彼此一定的空间和适应的时间。虽然忘忧是无所谓的啦,但是……他靠在椅子上,整个人转了一圈,眼睛朝李哥那边一瞥,就看见电脑显示屏后面缩回去的那颗鬼鬼祟祟的黑脑袋。张忘忧苦笑一声,这叫个什么事啊……为了斩断这根莫名其妙的情根,他一定努力的!到了下班时间,他老老实实收拾东西去了元朗店里,可是元朗也没让他干个啥,只要他乖乖坐在一边喝咖啡吃蛋糕看书上网而已。忘忧虽有些摸不着头脑,但是还是照办了。像这样偶尔抬头偷偷看看元朗,忘忧竟觉得无比安心。他悄悄往外看了一看,马路对面那家简餐厅里正坐着装模作样的李哥。忘忧不是不知道李哥一路跟着他,但没想到已经离下班时间过去两个半小时了,他还在坚守阵地。这种执着的精神,他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是好。索性不去想,继续喝咖啡看他们家男神。不知不觉,窗外飘起了小雪花,细碎的雪花刚打在透明的玻璃床上便化了,蜿蜒的小小水流把世界切割开来,形成梦幻的景色。店里暖融融的,到了夜里,人也变少了,只剩下咖啡的香气和舒缓的乐曲。忘忧趴在桌上昏昏欲睡,事实上他已经小睡了一会了,连元朗往他身上披了一件小毛毯他都不知道。他是被元朗喊醒了。“小懒猪,该起床啦。”那个人贴着他的耳朵温柔喊道,一如往常。往常……忘忧有些迷蒙地睁开双眼,有些发懵,明明这是元朗第一次这样喊他,为什么会觉得如此熟悉呢?他甚至似乎在梦里见到一个许久不曾见过的旧人,柔声问他过得好不好,幸不幸福。他想,他应该是很幸福的吧。再抬眼看去的时候,那人明明白白长着元朗的脸。自己真是着了魔了。忘忧有些好笑地半撑着脸,才短短一个礼拜,怎么就喜欢他到打个小盹都能梦见的地步了呢?“怎么了?”元朗在他对面坐下来,递给他一杯温水。“没有没有。”忘忧用力搓了搓自己的脸,试图让自己清醒过来。他头毛乱翘,环顾四周发现店里没人了,就连店员都下班回家了。李哥呢?李哥还在吗?忘忧转头往外看,却发现路灯下的小世界已经成了白茫茫的一片,他有些欣喜地站起来,裹着毯子往玻璃墙边走,“哇,下雪了。”“是啊,”元朗站在他身后,双手穿过忘忧的腰侧,把人和毯子全部搂在自己怀里,继而把下巴搁在忘忧肩膀上,“下了好一会了。”他说的每一个字所带起的震动击打在忘忧心里,呵出的每一股热气尽数钻进忘忧耳朵里。深夜的透明墙面映出两个人相拥的画面。他像是在冰天雪地里踽踽独行了很久的行路人,孤寂绝望之时,一股来自西伯利亚海面的暖流,从心田处开始吹散,连带着冻僵的四肢百骸都复,过来,温暖得想要让人落泪。“怎么哭了?”元朗拥着他,细密的吻落到忘忧脸上,一一舔舐掉冰冷的泪珠,继而慎之又慎地落到他的唇上。作者有话说:☆、雪夜啪啪啪(一)19.“李哥呢?”忘忧哭得抽抽噎噎,不明白为什么自己一下子突然变得这么情绪化,这么多愁善感。他被元朗捏住下颚,半强迫地偏过头去。触感绵软光滑如布丁,还带着一股浓郁的奶香气,是元朗的唇。忘忧闭着眼,睫毛轻颤,他的眼睑上还挂有泪痕,乖顺的样子显得如此娇俏可爱。元朗适时地在那片冰凉的唇瓣上来回舔舐。每舔一下,就能换来怀中人的一次战栗。“他还在那里。”什么!忘忧惊讶地半张开嘴,挣扎着就想转过头去看看真假,却被人先一步钳制住了动作,教训道:“接吻的时候要专心。”说着舌头舔过软滑的唇瓣,从微开的细缝中间顶了进去,顺便把那些挣扎的话语尽数吞进肚子里。“唔!不行!”忘忧被人揽着腰,别别扭扭靠在透明的玻璃墙上,气都喘不匀,拒绝的话也只能说得断断续续了。元朗才不管那些,他圈着忘忧的腰,把人更深更贴合地压在自己身上,宽而厚的手撩起毛线衣的一角,贴上忘忧细而窄的腰线,缓缓逡巡而上。刚一贴上,忘忧就皱着眉瑟缩了一下,抗拒的姿势被人压制下来,也就任由身上的人为所欲为了。整条街都暗了下来,世界好像安静得失去了一切声音,对面的那条街也早就打烊了,唯有这小小一间四方房子和街边一盏路灯,为迷茫的前行者留有一丝光明。他看起来美极了。元朗悄悄睁开眼睛,专注地看着眼前和自己用心接吻的人,不论是因为不安而颤动的睫毛还是因为紧张而冒出圆润汗珠的鼻尖,不,仅仅是那滴汗珠都让人觉得异常可爱。真想一辈子都能和他在一起。他离开他的唇舌,滑腻的舌尖舔过敏感的耳廓,电流流经全身,在忘忧还没来得及回过神来的时候朝他低声耳语道:“我想要你……”什么!忘忧瞪大眼睛,倒不是因为男神的低语,而是那真实饱满的欲望正牢牢贴在他的胯部,灼热得令人难以忽视。他要说什么?不,他应该说什么才好?既能表达出他的渴望,又不能显得太过放荡……“不说话,嗯?那我就当你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