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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旦察觉到他的感情,他毁灭一切,病态又偏执的感情,会害怕吧,会想要离开吧。就连他自己,都不敢直视呢。所以要捂住她的眼睛。情潮在她体内汹涌的时候,他恨极了这一身皮rou,若是没有这身皮rou,他们能靠的更近啊。抵进她身体的时候,他想的,是如何让距离更近呢,如果剥开皮rou,又或者血rou融为一体。他们是血脉相连的至亲,是绝对不会分开的共同体,是独一无二的亲密爱人。一刀,一刀,再一刀。血色在黑夜里绽放,美妙绝伦的枯枝败叶染上猩红的血,死亡的盛宴抵达神经,狂欢的迷药麻痹欲望。江沉早就疯了。他像是末日里最绚烂的那一抹彩霞,看似雍容看似辉煌看似震撼不可攀折,实则内里早就被腐烂的海水浸泡,每一丝苟延残喘的光都是能够割断咽喉的线。“哥哥,我离不开你的。”看呀,他可怕的心思,终于如愿以偿。“好,我不离开你。”只要你不离开,这辈子,他都是你的。此后如竟没有火炬,他便是自己唯一的光。1他本来已经做好自燃点亮黑暗的准备,可是徐遇晚出现了。既成为他世界里仅剩的太阳,又亲手将他同化成深渊令他无药可医病入膏肓。-太阳光白而亮,照的他肮脏的血液无所遁形,连同那一身皮囊都被灼烧,腐烂。这是徐遇晚消失的第二个星期,甚至于躲过了他一直放在徐遇晚周围的眼线。江沉毫无理智地找了整整一个星期。第二个星期末,他回到了他和徐遇晚共同的,姑且被称之为家的地方。王婶儿看他的目光明显躲躲闪闪,而常年不在家的徐锦江此刻却正坐在沙发上看报纸,似乎在静等他找来。江沉甚至不需要询问,便能猜到徐遇晚到底为什么离开。所以他只是面无表情地看着徐锦江,冷淡地问:“小晚去了哪里。”徐锦江纹丝不动,闲适地将报纸翻了个面,又慢悠悠地遣散了佣人,才冷漠地看着他:“江沉,你以为,你是在跟谁说话。”江沉的眼底几乎淬出毒药,面上却更加冷淡了:“我只要知道徐遇晚去了哪里,其他的,没兴趣。”徐锦江冷笑,不愧是商场浸yin多年的大佬,只一个小小的眼神,便足见气场:“你既然已经问到我这里来了,必然是猜到,你们两个的事已经暴露,江沉,你是她的亲哥哥,小晚不懂事,你就要趁机毁了她吗?你该知道,和我对着干,会有怎样的下场。”江沉的耐心耗尽,冷笑一声,“你觉得我在乎么。”转身拉开了大门。“噢对了,”徐锦江在他离开的前一秒重新拿起报纸:“忘了说,小晚这次离开,可不是我逼她的,一听说你们两个的丑事暴露之后,立刻告诉我她要离开。”徐锦江像是运筹帷幄的上位者,不咸不淡地置人于死地:“江沉,我女儿有多聪明你不是不知道,你真的以为,她会愿意和你过这么畸形的生活,和你这么不清不楚地纠缠下去?这可是luanlun,只怕她一时糊涂,想清楚过后,是得有多恶心。”商场上讲究打蛇打七寸,徐锦江,充分拿捏住了他的七寸。在江沉和徐遇晚的关系中,谁陷得更深,他心知肚明。江沉那样宠她,宠的她毫无忧虑,到了现在他明了,不过是因为爱。看着她的时候,甚至看不到自己本身,最害怕的,莫过于她会离开,她会主动离开。有多刻骨,又有多疼。江沉最终还是差点砸了自己的房子,家具用品悉数被毁的稀巴烂。他整张脸都冷到极致。他有多想说服自己,对着他说尽爱恨的人,根本不会主动离开。他有多想告诉自己,她对自己的爱,不输自己,哪怕是因为他步步为营。可是啊,离开已经成为了不争的事实。为什么离开,重要么。他用尽手段,偏偏被弃如敝屣,他再一次,被抛弃。江沉冷着脸砸碎了最后一套陶瓷杯,终于忍不住大笑起来,笑的疯狂又邪佞,笑的几乎满脸泪水,一张秀致的皮囊几乎睚眦俱裂。眼睛里全是猩红的血意。他本该是高岭之花,是不可攀摘的人间具象,可到头来,终于还是毁了。江沉笑着跪到地上,膝盖磕在破碎的陶瓷杯上,鲜红糜艳的血立刻渗出来湿了一地的碎砾,他恍若未觉,笑的愈发放肆,终于,五脏郁结,似乎肝胆俱裂,血腥气涌上喉管,低头吐出一口浓血。可他还是在笑,泪水滴在那一滩血液上,稀释不掉浓稠的血腥。“装的可真好。”他的眼里全是晦暗又扭曲的病态:“宝贝啊,就真的,这么想离开么。”多年前,他记事起第一次流泪时,任由江束锁住了他心底的魔鬼,多年后,他再一次流泪,任由恶魔喝干他的血,咬断囚禁它铁链。他将恶魔,亲手放了出来。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1化用鲁迅杂文集的一句话,原句是:此后如竟没有炬火,我便是唯一的光。哥哥视角完结了,艾玛写这一章的时候努力把自己调整到最不正常的状态来写,希望有给你们看到我心目中偏执又病态的哥哥,emmm之前哥哥的很多行为这章应该都解释到了,伏笔也都收束回来了,有没看懂或者觉得我哪里没写清楚的小可爱可以评论区告诉我噢~下章回到正常时间线。爱泥萌\(//?//)\顺便求一波珠珠,评论,收藏!(没有猪猪也可以给河河留下言嘛!我真的超喜欢看到大家的评论哒!)第三十五章:星光(1)江沉自那日起像变了一个人。他花了整整一年的时间压制住满心满肺的邪。手术的失败意味着他彻底和这个职业告别,徐锦江的心思很难猜,竟然主动邀请他去帮自己打理公司。拒绝么?当然不。江沉竟然真的欣然应允。他好像真的彻底和过去的自己诀别,过去的他是遥不可及的,不食人间烟火的。现在的他穿上夹克牛仔,也会穿上山地靴,和公司里西装革履的同事大相径庭,却像极了人间浓墨重彩的富贵之花。一个清冷孤寂,一个张狂邪气,气质上如此大相径庭,所有人都无法将前后差距这样大的一个人联想到一块儿。噢对了,是不能说是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