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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接到他们何总的电话,何总让他把事情推一推。小王为难:“那个,山下先生特意从日本过来考察,这个事前说了是何总亲自接待,这样不好吧?”何笙声音冷漠:“在我老婆的事面前,其他都靠边吧。你知道怎么帮我圆。辛苦。”小王:我他妈怎么知道?!我能不能跟对方说我家老总被老婆叫走了!这年冬天竟然下了点雪,何笙的西装外套着黑色毛呢大衣,脖子上随意搭一条围巾,简简单单的装扮令他十分有绅士风度。李凌的围巾跟他一样的款式,只是颜色上的区别。李凌鼻头红红的,眼圈也有些发红,何笙搂了搂他肩膀,并没有说话。“四岁左右我妈带我去过外婆家,然而那时候和现在区别太大,我当时小,哪里记得住。等走到一棵老榕树那,我总觉得熟悉,是不是以前在这玩过?我去问这里的老人,问她们认不认识秀秀这个人,她们竟然记得。”李凌说到这里笑了笑,肩膀耸了耸,“原因无他,竟然是因为我妈悲惨的身世。”嫁的人太坏了,她过得太苦了,不得不舍了孩子离婚。那年头改嫁能嫁多好的人?辛苦干了几年活,累了一身病,没钱看病,死了。李凌说着说着,嘴唇抖动,像是冷得发抖,又像是情绪激动所致,何笙轻声道:“李儿,不说了……”“我恨了她好久,后悔了好久,也恨了自己更久,好累了。”何笙看他蹲下,李凌摸着墓碑上的名字说:“妈,他叫何笙。”李凌的泪水一下子涌了出来,很多很急,吧嗒吧嗒落在土壤里。雪下得比来时大一些,很快,这个世界就模糊不清了。什么恩,怨,悔,恨,全部都模糊了。唯有时间,亘古清晰,明明白白替你记着每一笔账。“走吧。”李凌对何笙说完,又看一眼墓碑,“我们走啦。今天带老何来看过,我没有遗憾了。您好好休息。”次年春节刚过,何笙让小王把他的工作压缩再压缩,能在二月底处理完绝不放到三月。小王预感有大事发生,他跟着何笙也几年了,这位看似威严做事有些任性的总经理他心里还是挺怕的,因为何笙三不五时地给他下达非正常秘书能办到的事。鉴于知道何笙家里那位是何人,所以小王很多时候是理解的。但是,把下个月的工作指标提前完成,这不是要大家的命吗?!这已经不是任性了,这是色令智昏!这是昏庸啊!小王内心飞过一排贬义词,只见何笙十指交叉,挺为难地表示理解和赞同,嘴巴却说:“小王,那就通知下去,下半个月吧。”怎么通知!因为何总要去冰岛一个月,所以大家加加油哦,把下个月的业绩赶一赶呢!加油加油加油。小王的心里翻了个大白眼,面上是毕恭毕敬:“好,我去办。”李凌如愿以偿看到了冰川极光,他让何笙求一次婚,得正儿八经的,感人至深的。何笙环顾四周,牵着他的手,走得小心:“净给我出幺蛾子,都领证几年了搞这么烂俗的剧情。”“要不我给你求?”李凌转到他身后抱着他的腰,下巴搁他肩窝:“看极光,是不是好美?是不是觉得自己是个文盲?形容不出那种美?”那道绿色的极光神秘莫测,初时是一丝绿丝带,它以rou眼可见的速度变宽,开始浮动,周围晕染着蓝的紫的圈边。它开始浮动跳跃,开始浓淡开始变色,它就在他们头顶上舞动,一会儿是一条弯曲的彩带,一会儿是急转弯的挥毫泼墨。那是祝福的极光,印在爱人的眼里,从他的眼里你看到了同样认真的自己。“不如你美。”何笙收回目光,在李凌嘴上亲了亲。一路上李凌嘴角噙的笑都没消失过,此时他鼻尖与何笙的鼻尖蹭着,若即若离地逗引他亲吻,何笙觉得好玩,也笑开了:“怎么这么开心?”“老何,你是怎么发现喜欢我的?”李凌从来没问过他这个问题,或者类似的问题,诸如,你喜欢我什么,你什么时候喜欢我的。何笙把下巴磕他头顶上,认真地想:“高一,你作为新生代表在主席台发言。我当时也就抬头随便一扫,觉得你太好看了。”他这话一点也没有虚假成分。十六岁的李凌真的是好看的,除了一开始性格有些阴郁沉闷,让人敬而远之。那天他穿着干净整齐的校服站在明亮宽敞的主席台上讲话,就像一座纹丝不动的艺术雕像,纯洁的高尚的,何笙移不开视线,望着李凌的方向傻笑。“所以,你那个了我——二十几年了?!为什么?”李凌这时候反而不愿意说“爱”或者“喜欢”,他觉得有点羞。何笙刮他鼻子:“谁知道呢,也许是一种本能吧。很奇怪吗?我只会越来越喜欢你。”是很奇怪,李凌想说,总是听人说喜欢或爱会被时间冲淡。“今天气氛很好,我应该多问一些。”李凌突然露出一个腼腆的笑,“嘿,你说说,为什么咱们分开这么久,你都没再找过别人?还是你都没喜欢过别人?我是不信的。”何笙:“怎么,跑这么远专门问我话呢——是没有找过。”李凌后退了一点专注看他:“我真不信。”“真的,真真的真的。”何笙温和坚定的眼神落在前方冰川,“我学习多紧张,平时去打工,一有假期就飞回来找你,我哪来的国际时间来发展其他爱情?”李凌半信半疑。何笙问:“那你呢?你怎么也没?”“我?大学半工半读,毕业了就工作,要交房租要吃饭,我打着两份工,就是想也挤不出时间。”李凌叹气,“要是我以前生活没那么糟糕今天抱我的也轮不到你。”何笙龇牙咧嘴要咬他,李凌闪躲,呵出来的白雾与何笙的呼吸交缠在一起。李凌前倾着身子把嘴凑过去:“这时候我们应该全神贯注的接吻。”不时走过几对情侣,他们脸上带着微笑羡慕的神情。在炫目多彩诡谲多变的极光之下,在世界的尽头,他们相爱他们拥吻。李凌年近四十,可是他依然年轻。那股活力与青春在骨不在皮下。何笙与他不同,他呈现出的是一股历炼和沉稳。有时候李凌会恨自己这张圆脸,让他每次去谈生意人家都以为他是李经理的手下。何笙却不以为然:“你要是不开心可以不干,反正我养你。”“何总这是要包养我?”“对对,包养你到一百岁。”见李凌对包养提议毫无反应,何笙又巴巴地补了一句:“反正到最后也是我陪着你。”李凌还是不理他,勺子在汤锅里搅动,舀了点递他嘴边:“排骨炖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