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手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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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弟出生后的第一天,父母就确定了他的姓名——埃米尔,寓意为宝藏,美好的珍宝。小埃米尔是个十足折腾人的小家伙,很黏人,尤其喜欢我抱他,可我一抱他,他势必会在我身上留下痕迹,还要露出纯真无邪的笑容来嘲讽我,然而这都是小孩子控制不住的,我能对他做什么呢?什么都不能做,掐一下会被母亲说教。要是我跟他一个岁数,说不定打一架,两个人都鼻青脸肿就算了。看在他逐渐长开的白嫩嫩的脸蛋以及跟母亲极为相似的容貌上,我原谅他,并且在日复一日的相处中对他产生些许怜惜和疼爱。母亲则不停唠叨着,希望他成长为一个高挑俊美的少年,不要遗传父亲矮壮的身材。 托季风过后牧场没有受到多大影响的福,我们家变得有钱了,生意好转,父亲难得决定雇一位女佣来到我家常驻,帮助母亲打扫家务、照顾小埃米尔,我也能够放心地离开家去新修道院上学。 临走前照例关爱瑞泊特一番。瑞泊特一家又搬到后院居住,几个月的时间,他们完全可以说是一个小家族了,活动范围扩大,霸占我家后院的整块草坪,上面到处都是兔子洞,难以想象隐藏在地皮下的迷宫是怎样壮观。饲料就是后院的草,我换过草籽,种下一片茂盛的提摩西,等到来年会更加繁茂,足够他们时刻不停地吃上一辈子。我考虑的很好,等小埃米尔再大些,趁他还没到上学的年纪,让他学着帮我照管兔子,每天都要对兔子清点一番,再除除杂草,填填土堆,是很轻松的活计。 新修道院离我家很近,我长大了点,步子也迈得更长,一趟只用耗费我不到一个上午,它建在一个缓坡地带,从很远的距离就开始上坡,因此并不使人劳累,还能保证下次遇到那种暴风雨修道院不再被淹没,我至少没有了这一项威胁到生命的不安因素。 望见院门,院长和修女们站在门口欢迎学生到来,大人队伍多了几个生面孔,是新的修女嬷嬷,脸上都挂起慈善的微笑,说话也温温柔柔的,瞧着平易近人,相处起来也不会对安塞尔这个姓氏抱有歧义。 我新的修道院生活又开始了。 新修道院找不出跟以前一点相像的地方,崭新,整洁,坚固,修建时间紧迫而没有多余的装饰,两幢楼房中间连接一间小教堂。值得一提的是,修道院的大门旁立着一块石碑,上面镌刻了所有为修道院捐赠的人的完整姓名,我一一看去,在最后找到了神父的名字,埃文·陆。 餐食上有了变化,摒弃了千篇一律的黑面包和土豆,换成香软的麦香面包以及包括煎蛋在内的五个选择,孩子们可以敞开了吃,即使还是不够十分饱腹,起码半夜里不必饿肚子。 教室和宿舍也比先前宽敞亮堂,尤其宿舍,虽然还是二三十个孩子睡在一间屋,起码现在是一张张小床,两人睡一张,运气好多的那个人还能独自霸占。被褥干净厚实,只要没人抢被子,夜里也不觉得冷。 我是幸运儿,被安排睡那多余的一张床,床友是神父送我的大兔子玩偶,夜里寒凉,紧紧抱着它睡,将体温分享。 初雪到来,我在修道院见了神父离开半岛前的最后一面。 一夜之间骤降的气温引来了风雪,打开大门仿佛置身于白色掩埋的异世界,若不是熟悉修道院的布局,怕是出门连路都走不通,寂静的白茫给人以震撼,让人感受到自然变幻莫测的力量。呼吸间呵出的热气都快被凝住,何况裸露在外的手指,往年孩子们缺少材料,无法给自己织点保暖的装备,手上最容易生疮,肿的像一根根小萝卜,又疼又痒,最严重的还是脚上的,每每看到别人脚上生了冻疮,我都忍不住为行走的他们倒吸凉气。今年不一样,大一点的孩子早早就准备起来,用富商们捐赠的毛线给自己和更小的孩子做一双毛手套或者袜子,比不上充了棉花的贵东西,但聊胜于无。 我也是有先见之明的人,手套很早就在织了,课余时间还挤进围着修女嬷嬷们讨教的圈子,在修女们不耐烦的眼神下一遍遍修改,重做,也在他们端详比划这双根本不符合我尺寸的手套时挺过了盘问。 我怀了心思,想抓紧时间,梦中还在复盘针法,又止不住为我花大把时间也许还戴不上那双温凉的手而陷入忧虑。 他帮助我,又给了我这么多,我仅仅回报一双甚至可能戴不上的手套,显得实在不够体面,可这是年幼的我能为他做的唯一的东西。 这天院长给我们放了半天的假,穿上厚衣服收拾院内的地面,趁着风雪暂歇,大一点的孩子每人一把扫帚,把积雪清理干净。我躲过所有人的视线,抱着扫帚缩在角落,为手套做最后的收尾工作,冷空气接触我什么保护都没有的手指头,去年的冻伤又隐隐作痛起来,我赶紧呼口热气,咬断线头做了埋线,最后松松垮垮套在自己手上试了试,对比印象中与他交握时感受到的大小,就算有差错应该也不会太大。 我听见前院热烈的交谈声,是埃文神父来了,他在跟院长做道别,时间很短,无需进屋详谈。我远远望着修女跟学生们围绕着他,有人跟我一样要给他送临别礼物,他笑着收下了一些小玩意,卡片或者一只便宜的笔——普通孩子买得起的东西——并给予真挚的感谢和祝福,有的比我连包装都没有的手套精致得多,虽然他拒绝,我仍一瞬间产生不愿将手套示人的想法。 终于他身边的人变成零星几个,院长遇到紧急事情也离开了。也许是外面太冷,孩子们的送别就坚持了一会。他仍旧伫立在清理过雪的空地上,一身神父的常服,加了一件深灰色哔叽风衣,似乎并不怎么保暖,耳朵和手跟我一样都红彤彤的。 天又开始下,纷飞的白雪落在他的棕发,他的肩头,他的睫毛。 他低垂眼睑扫视四周,跟最后一个孩子打招呼,目视孩子回屋,终于他准备放弃了,转过身去打开院门。 上帝啊,这是我最后的机会。 我瞬间弹射出去,他像背后长了眼睛似的蓦然回身拥住我。 “再见了,神父,我爱你,我永远记得你,你也会记得我,对吗?”我踮起脚搂紧他的脖颈,脸颊贴着鬓角,眼泪滚热落进他的领口。 神父屈膝半跪,结实的双臂不带收敛地用一种力道环绕我,嗓音灌入我的胸腔,一贯温和而又坚定,为我做出誓言:“我永远记得,我的兔子小姐,我的小姑娘。” 有这就够了。 我嗯了一声,抹干净脸,掏出手套摁在他手里,随后什么也没有说,就将自己残忍地从他身上撕扯开来,逃回了屋内。 初雪的这天,神父走了,坐上马车,离开浦西半岛,他将驶往大陆,继续他的传教事业,也许是直到成为教皇才能停止的事业。 我对再次遇见他不报任何期望,除了他是神父,我对他的了解仅限于教皇的继承人,只要稍微打听一下,谁都能探查到这种信息,这对于我隔着海寻找他的踪迹没有一点用处。何况光是浦西半岛我都没有踏出一步,辽阔的大陆就更不必说了,它对世代坚守在浦西半岛的人们来说是遥远不可追的。神父会成为我童年这一年时间美好的回忆,甚至在逐年的成长中,他的面容将淡化,最后变为虚幻的影子。我不知道这要花多长的时间,每当这个时候我就无比痛恨自己的画技太过稚嫩,画不出神父的半分神采,于是渐渐的那些画作也被我压在无数纸张的最下面,不再拿出来反复修改了,几年后我甚至遗忘了他们,于是埃文神父的印象就成为了一个影子。 礼拜日,我风雨无阻前往拉夫卡教堂,父母都无法理解我的坚持,我很有自己的主意,他们一般管不到,重心都放在牙牙学语的小埃米尔以及扩大的牧场上,只要别惹出什么需要他们出面解决的麻烦,对我的教育就是放养模式。前来教堂做礼拜的人不少,我习惯抢坐在第一排位置,就像我那一年里积极跟着埃文神父做追思弥撒一样。 阳光普照,洒落圣像,我望着圣神的塑像总容易出神或是犯困,曾经提醒我的人隔现在着不知道多少英里,现在的拉夫卡也并不在乎。我一会想东一会想西,思维时常跳跃,嘴里念叨祷告,脑海琢磨念想。 神父告别的时候,怎么不在那句话前面加上“以上帝的名义”呢?我问了拉夫卡,坚信圣神的信徒,尤其最真诚的教士,在起誓时一定为以圣神作为前导,忘记祷告都不会忘记加上这个前提,因为那是在圣神的眼皮子底下做的誓言,永远不可违背,违者会遭到圣神的报复。 神父那时并没有这么说,为什么呢?我自问。当初说不会忘记我是哄我的吗?我只是个相处了一年的孩子所以不值得这么去做吗?一触碰到这个,我又开始怀疑,那样一晚上都别想睡好觉。 幸好,差不多一年之后,我才不再纠结它。